告中華民國兩區及海外全體公民書

  告中華民國兩區及海外全體公民書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、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,中華民國國籍法之規定,國家統一前,中 華民國分為兩個部分:大陸地區(淪陷區)和台灣地區(自由區),兩區的國人都具有中華民 國國籍。在世界其他地區的華人不論來自哪裡,都是中華民國的海外公民。 如今多災多難的...